中國醫德醫術概念發源之一:《備急千金要方》首卷《大醫精誠》內容簡介

皮膚科  王修含 醫師

唐朝孫思邈著作《備急千金要方》,撰述於西元652元,簡稱《千金要方》,共計三十卷,書名來自孫思邈自序所述:「以為人命至重,有貴千金,一方濟 之,德逾於此,故以為名也。」明朝時期編纂的《道藏》曾收錄此書,同時拆析為九十三卷,全書分為二百三十二門,包含藥方五千三百首,是繼東漢末年張仲景論 述的《傷寒雜病論》後,對中國醫學的再次整理。孫思邈編撰《千金要方》後,於三十年後(約西元682年)再次續編三十卷的《千金翼方》,兩書合稱為《千金 方》。

《備急千金要方》第一卷緒論中,闡述了「大醫習業」與「大醫精誠」的概念,其中《大醫精誠》的內容,屬於中醫學典籍對醫學哲學論述的重要文獻。中西方醫學在實務技術方面雖各有特色,而在哲學與倫理思想方面,古代傳統醫學研究者的概念,亦值得現代醫者參考。

《大醫精誠》內容分析

《大醫精誠》論述現代社會稱為「醫德」的兩大問題,由篇名顧名思義,可知第一在於「精」,第二在於「誠」。在「精」方面,孫思邈認為醫者需具備精湛 的醫術,「故學人必須博極醫源,精勤不倦,不得道聽途說,而言醫道已了,深自誤哉。」;在「誠」方面,孫思邈則提出「凡大醫治病,必當安神定志,無欲無 求,先發大慈惻隱之心,誓願普救含靈之苦。」的概念。

孫思邈同時闡述了「大醫之體」與「為醫之法」的思想,在「大醫之體」方面,「夫大醫之體,欲得澄神內視,望之儼然,寬裕汪汪,不皎不昧,省病診疾, 至意深心,詳察形候,纖毫勿失,處判針藥,無得參差。」而且對於需要搶救的急症,仍需「臨事不惑,唯當審諦覃思」,不可以「率爾自逞俊快,邀射名譽,甚不 仁矣。」在「為醫之法」方面,則「不得多語調笑,談謔喧嘩,道說是非,議論人物,炫耀聲名,訾毀諸醫,自矜己德。」這是孫思邈對於醫者行醫態度的建議,並 期許醫者「不得恃己所長,專心經略財物」,他認為醫療是適於行善積福的工作,醫者若能「但作救苦之心」,將會「於冥運道中,自感多福者耳。」

本站文章版權所有,歡迎非商業性「部份」轉載(請勿全文轉載),轉載請註明作者姓名標示(皮膚科王修含醫師)與出處(skin168.netskin168.comskin168.org),禁止更動內文,並提供有效的本站超連結。】

http://city.udn.com/67546/5329378

https://skin168.wordpress.com/2015/04/04/%E5%A4%A7%E9%86%AB%E7%B2%BE%E8%AA%A0/ 

以下為原典文字,引用自維基文庫 http://zh.wikisource.org/zh-hant/備急千金要方

唐代孫思邈 《備急千金要方》

夫清濁剖判,上下攸分,三才肇基,五行俶落,萬物淳朴,無得而稱。燧人氏出,觀斗極以定方名,始有火化。伏羲氏作,因之而畫八卦、立庖廚,滋味既 興,痾瘵萌起。大聖神農氏憫黎元之多疾,遂嘗百藥以救療之,猶未盡善。黃帝受命,創製九針,與方士岐伯、雷公之倫,備論經脈,旁通問難,詳究義理,以為經 論,故後世可得依而暢焉。春秋之際,良醫和緩,六國之時,則有扁鵲,漢有倉公,仲景,魏有華佗,並皆探賾索隱,窮幽洞微,用藥不過二三,灸炷不逾七八,而 疾無不愈者。晉宋以來,雖復名醫間出,然治十不能愈五六,良由今人嗜欲泰甚,立心不常,淫放縱逸,有闕攝養所致耳。余緬尋聖人設教,欲使家家自學,人人自 曉。君親有疾不能療之者,非忠孝也。末俗小人,多行詭詐,倚傍聖教而為欺紿,遂令朝野士庶咸恥醫術之名。多教子弟誦短文,構小策,以求出身之道。醫治之 術,闕而弗論,吁可怪也。嗟乎﹗深乖聖賢之本意。吾幼遭風冷,屢造醫門,湯藥之資,罄盡家產。所以青衿之歲,高尚茲典;白首之年,未嘗釋卷。至於切脈診 候,采藥合和,服餌節度,將息避慎,一事長於己者,不遠千裡伏膺取決。至於弱冠,頗覺有悟,是以親鄰國中外有疾厄者,多所濟益。在身之患,斷絕醫門,故知 方藥本草不可不學。吾見諸方部帙浩博,忽遇倉猝,求檢至難,比得方訖,疾已不救矣。嗚呼﹗痛夭枉之幽厄,惜墮學之昏愚,乃博采群經,刪裁繁重,務在簡易, 以為《備急千金要方》一部,凡三十卷。雖不能究盡病源,但使留意於斯者,亦思過半矣。以為人命至重,有貴千金,一方濟之,德逾於此,故以為名也。未可傳於 士族,庶以貽厥私門。張仲景曰︰當今居世之士,曾不留神醫藥,精究方術,上以療君親之疾,下以救貧賤之厄,中以保身長全,以養其生。而但競逐榮勢,企踵權 豪,孜孜汲汲,唯名利是務,崇飾其末,而忽棄其本,欲華其表而悴其內,皮之不存,毛將安附?進不能愛人知物,退不能愛躬知己,卒然遇邪風之氣,嬰非常之 疾,患及禍至而後震栗。身居厄地,蒙蒙昧昧,戇若游魂,降志屈節,欽望巫祝,告究歸天,束手受敗。百年之壽命,將至貴之重器,委付庸醫,恣其所措,咄嗟喑 嗚,厥身已斃,神明消滅,變為異物,幽潛重泉,徒為涕泣。痛夫!舉世昏迷,莫能覺悟,自棄若是,夫何榮勢之云哉?此之謂也。

第一卷  緒論

論大醫習業第一

凡欲為大醫,必須諳《素問》、《甲乙》、《黃帝針經》、明堂流注、十二經脈、三部九候、五臟六腑、表裡孔穴、本草藥對,張仲景、王叔和、阮河南、范 東陽、張苗、靳邵等諸部經方,又須妙解陰陽祿命,諸家相法,及灼龜五兆、《周易》六壬,並須精熟,如此乃得為大醫。若不爾者,如無目夜游,動致顛殞。次須 熟讀此方,尋思妙理,留意鑽研,始可與言於醫道者矣。又須涉獵群書,何者?若不讀五經,不知有仁義之道。不讀三史,不知有古今之事。不讀諸子,睹事則不能 默而識之。不讀《內經》,則不知有慈悲喜舍之德。不讀《莊》《老》,不能任真體運,則吉凶拘忌,觸塗而生。至於五行休王,七耀天文,並須探賾。若能具而學 之,則於醫道無所滯礙,盡善盡美矣。

論大醫精誠第二
張湛曰︰夫經方之難精,由來尚矣。今病有內同而外異,亦有內異而外同,故五臟六腑之盈虛,血脈榮衛之通塞,固非耳目之所察,必先診候以審之。而寸口關尺有 浮沉弦緊之亂,腧穴流注有高下淺深之差,肌膚筋骨有濃薄剛柔之異,唯用心精微者,始可與言於茲矣。今以至精至微之事,求之於至粗至淺之思,其不殆哉﹗ 若盈而益之,虛而損之,通而徹之,塞而壅之,寒而冷之,熱而溫之,是重加其疾而望其生,吾見其死矣。故醫方卜筮,藝能之難精者也。既非神授,何以得其幽 微。世有愚者,讀方三年,便謂天下無病可治;及治病三年,乃知天下無方可用。故學人必須博極醫源,精勤不倦,不得道聽途說,而言醫道已了,深自誤哉。

凡大醫治病,必當安神定志,無欲無求,先發大慈惻隱之心,誓願普救含靈之苦。若有疾厄來求救者,不得問其貴賤貧富,長幼妍媸,怨親善友,華夷愚智, 普同一等,皆如至親之想。亦不得瞻前顧後,自慮吉凶,護惜身命,見彼苦惱,若己有之,深心淒愴,勿避險巇,晝夜寒暑,飢渴疲勞,一心赴救,無作功夫形跡之 心。如此可為蒼生大醫。反此則是含靈巨賊。自古名賢治病,多用生命以濟危急,雖曰賤畜貴人,至於愛命,人畜一也。損彼益己,物情同患,況於人乎?夫殺生求 生,去生更遠,吾今此方,所以不用生命為藥者,良由此也。

其虻蟲、水蛭之屬,市有先死者,則市而用之,不在此例。只如雞卵一物,以其混沌未分,必有大段要急之處,不得已隱忍而用之,能不用者,斯為大哲亦所不及也。其有患瘡痍下痢,臭穢不可瞻視,人所惡見者,但發慚愧、淒憐、憂恤之意,不得起一念蒂芥之心,是吾之志也。

夫大醫之體,欲得澄神內視,望之儼然,寬裕汪汪,不皎不昧,省病診疾,至意深心,詳察形候,纖毫勿失,處判針藥,無得參差。雖曰病宜速救,要須臨事 不惑,唯當審諦覃思,不得於性命之上,率爾自逞俊快,邀射名譽,甚不仁矣。又到病家,縱綺羅滿目,勿左右顧眄,絲竹湊耳,無得似有所娛,珍饈迭荐,食如無 味,醽醁兼陳,看有若無。所以爾者,夫一人向隅,滿堂不樂,而況病患苦楚,不離斯須,而醫者安然歡娛,傲然自得,茲乃人神之所共恥,至人之所不為,斯蓋醫 之本意也。

夫為醫之法,不得多語調笑,談謔喧嘩,道說是非,議論人物,炫耀聲名,訾毀諸醫,自矜己德。偶然治瘥一病,則昂頭戴面,而有自許之貌,謂天下無雙, 此醫人之膏肓也。老君曰︰人行陽德,人自報之;人行陰德,鬼神報之。人行陽惡,人自報之;人行陰惡,鬼神害之。尋此二途,陰陽報施豈誣也哉。所以醫人不得 恃己所長,專心經略財物,但作救苦之心,於冥運道中,自感多福者耳。又不得以彼富貴,處以珍貴之藥,令彼難求,自炫功能,諒非忠恕之道。志存救濟,故亦曲 碎論之。學者不可恥言之鄙俚也。

本站文章版權所有,歡迎非商業性「部份」轉載(請勿全文轉載),轉載請註明作者姓名標示(皮膚科王修含醫師)與出處(skin168.netskin168.comskin168.org),禁止更動內文,並提供有效的本站超連結。】

論治病略例第三

夫天布五行以植萬類,人稟五常以為五臟,經絡腑輸,陰陽會通,玄冥幽微,變化難極。

《易》曰︰非天下之至賾,其孰能與於此?觀今之醫,不念思求經旨,以演其所知,各承家技,始終循舊,省病問疾,務在口給。相對斯須,便處湯藥,按寸 不及尺,握手不及足,人迎趺陽,三部不參,動數發息,不滿五十,短期未知決診,九候曾無仿佛,明堂闕庭,盡不見察,所謂窺管而已。夫欲視死別生,固亦難 矣。此皆醫之深戒,病者可不謹以察之,而自防慮也。

古來醫人,皆相嫉害。扁鵲為秦太醫令李醯所害,即其事也。一醫處方,不得使別醫和 合,脫或私加毒藥,令人增疾,漸以致困。如此者非一,特須慎之,寧可不服其藥,以任天真,不得使愚醫相嫉,賊人性命,甚可哀傷。

夫百病之本,有中風傷寒、寒熱溫瘧、中惡霍亂、大腹水腫、腸下痢、大小便不通、奔豚上氣、咳逆嘔吐、黃膽消渴、留飲癖食、堅積症瘕,驚邪癲癇、鬼 疰、喉痺齒痛、耳聾目盲,金瘡 折、癰腫惡瘡、痔瘤癭,男子五勞七傷、虛乏羸瘦,女子帶下崩中、血閉陰蝕,蟲蛇蠱毒所傷,此皆大略宗兆,其間變動枝葉,各依端緒以取之。又有冷熱勞損,傷 飽房勞,驚悸恐懼,憂恚怵惕,又有產乳落胎,墮下瘀血,又有貪餌五石,以求房中之樂。此皆病之根源,為患生諸枝葉也。不可不知其本末,但向醫說,男女長幼 之病,有半與病源相附會者,便可服藥也。男子者,眾陽所歸,常居於燥。陽氣游動,強力施泄,便成勞損。

損傷之病,亦以眾矣。若比之女人,則十倍易治。凡女子十四以上,則有月事。月事來日得風冷濕熱、四時之病相協者,皆自說之。不爾與治誤相觸動,更增困也。處方者,亦應問之。

凡用藥皆隨土地所宜,江南嶺表,其地暑濕,其人肌膚薄脆,腠理開疏,用藥輕省。關中河北,土地剛燥,其人皮膚堅硬,腠理閉塞,用藥重複。

世有少盛之人,不避風濕,觸犯禁忌,暴竭精液,雖得微疾,皆不可輕以利藥下之。一利大重,竭其精液,困滯著床,動經年月也。凡長宿病,宜服利湯,不須盡劑,候利之足則止。病源未除者,於後更合耳。稍有氣力堪盡劑,則不論也。

病源須服利湯取除者,服利湯後,宜將丸散時時助之。

凡病服利湯得瘥者,此後慎不中服補湯也。若得補湯,病勢還複成也,更重瀉之,則其人重受弊也。若初瘥,氣力未甚平複者,但消息之,須服藥者,當以平 藥和之。夫常患之人,不妨行走,氣力未衰,欲將補益。冷熱隨宜丸散者,可先服利湯,瀉除胸腹中壅積痰實,然後可服補藥也。夫極虛勞應服補湯者,不過三劑即 止。若治風病應服治風湯者,皆非三五劑可知也。自有滯風洞虛,即服十數劑,乃至百餘日可瘥也。故曰︰實則瀉之,虛則補之。

夫二儀之內,陰陽之中,唯人最貴。人者,稟受天地中和之氣,法律禮樂,莫不由人。人始生,先成其精,精成而腦髓生。頭圓法天,足方象地,眼目應日 月,五臟法五星,六腑法六律,以心為中極。大腸長一丈二尺,以應十二時;小腸長二丈四尺,以應二十四氣;身有三百六十五絡,以應一歲;人有九竅,以應九 州;天有寒暑,人有虛實;天有刑德,人有愛憎;天有陰陽,人有男女;月有大小,人有長短。所以服食五穀不能將節,冷熱鹹苦更相抵觸,共為攻擊,變成疾病。 凡醫診候,固是不易,又問而知之,別病深淺,名曰巧醫。仲景曰︰凡欲和湯合藥,針灸之法,宜應精思,必通十二經脈,辨三百六十孔穴榮衛氣行,知病所在,宜 治之法,不可不通。古者上醫相色,色脈與形不得相失,黑乘赤者死,赤乘青者生。中醫聽聲,聲合五音,火聞水聲,煩悶干驚;木聞金聲,恐畏相刑。脾者土也, 生育萬物,回助四旁,善者不見,死則歸之,太過則四肢不舉,不及則九竅不通,六識閉塞,猶如醉人。四季運轉,周而複始。下醫診脈,知病源由,流轉移動,四 時逆順,相害相生,審知臟腑之微,此乃為妙也。

論診候第四
夫欲理病,先察其源,候其病機。五臟未虛,六腑未竭,血脈未亂,精神未散,服藥必活。若病已成,可得半愈。病勢已過,命將難全。

夫診候之法,常以平旦,陰氣未動,陽氣未散,飲食未進,經脈未盛,絡脈調均,氣血未亂,精取其脈,知其逆順,非其時不用也。深察三部九候而明告之, 古之善為醫者,上醫醫國,中醫醫人,下醫醫病。又曰上醫聽聲,中醫察色,下醫診脈。又曰上醫醫未病之病,中醫醫欲病之病,下醫醫已病之病。若不加心用意, 於事混淆,即病者難以救矣。

何謂三部?寸關尺也。上部為天,肺也;中部為人,脾也;下部為地,腎也。何謂九候?部各有三,合為九候。上部天,兩額動脈,主頭角之氣也;上部地, 兩頰動脈,主口齒之氣也;上部人,耳前動脈,主耳目之氣也。中部天,手太陰,肺之氣也;中部地,手陽明,胸中之氣也;中部人,手少陰,心之氣也。下部天, 足厥陰,肝之氣也;下部地,足少陰,腎之氣也;下部人,足太陰,脾之氣也。合為九候。

夫形盛脈細,少氣不足以息者死;形瘦脈大,胸中多氣者死;形氣相得者生;三五不調者病;三部九候皆相失者死。愚醫不通三部九候,及四時之經,或用湯 藥倒錯,針灸失度,順方治病,更增他疾,遂致滅亡。哀哉蒸民,枉死者半,可謂世無良醫。為其解釋經說,地水火風,和合成人。凡人火氣不調,舉身蒸熱;風氣 不調,全身強直,諸毛孔閉塞;水氣不調,身體浮腫,氣滿喘粗;土氣不調,四肢不舉,言無音聲。火去則身冷,風止則氣絕,水竭則無血,土散則身裂,然愚醫不 思脈道,反治其病,使臟中五行共相克切,如火熾燃,重加其油,不可不慎。凡四氣合德,四神安和,一氣不調,百一病生。四神動作,四百四病同時俱發。又云︰ 一百一病,不治自愈;一百一病,須治而愈;一百一病,難治難愈;一百一病,真死不治。

張仲景曰︰欲療諸病,當先以湯蕩滌五臟六腑,開通諸脈,治道陰陽,破散邪氣,潤澤枯朽,悅人皮膚,益人氣血。水能淨萬物,故用湯也。若四肢病久,風冷發動,次當用散。

散能逐邪,風氣濕痺,表裡移走,居無常處者,散當平之。次當用丸,丸藥者,能逐風冷,破積聚,消諸堅癖,進飲食,調和榮衛,能參合而行之者,可謂上 工,故曰醫者意也。又曰︰不須汗而強汗之者,出其津液,枯竭而死。須汗而不與汗之者,使諸毛孔閉塞,令人悶絕而死。又不須下而強下之者,令人開腸,洞泄不 禁而死;須下而不與下之者,使人心內懊,脹滿煩亂,浮腫而死。又不須灸而強與灸者,令人火邪入腹,干錯五臟,重加其煩而死。

灸而不與灸之者,令人冷結重凝,久而彌固,氣上沖心,無地消散,病篤而死。

黃帝問曰︰淫邪泮衍奈何?岐伯對曰︰正邪從外襲內,而未有定舍,及淫於臟,不得定處,與榮衛俱行,而與魂魄飛揚,使人臥不得安而喜夢也。凡氣淫於 腑,則有餘於外,不足於內;氣淫於臟,則有餘於內,不足於外。問曰︰有餘、不足有形乎?對曰︰陰盛則夢涉大水而恐懼,陽盛則夢蹈大火而燔灼,陰陽俱盛則夢 相殺毀傷;上盛則夢飛揚,下盛則夢墮墜;甚飽則夢與(巢源云︰夢行)甚飢則夢取(巢源云︰夢臥);肝氣盛則夢怒,肺氣盛則夢恐懼、哭泣,心氣盛則夢喜笑及 恐畏,脾氣盛則夢歌樂、體重、手足不舉,腎氣盛則夢腰脊兩解而不屬。凡此十二盛者,至而瀉之立已。厥氣客於心,則夢見丘山煙火;客於肺,則夢飛揚,見金鐵 之器奇物;客於肝,則夢見山林樹木;客於脾,則夢見丘陵大澤,壞屋風雨;客於腎,則夢見臨淵,沒居水中;客於膀胱,則夢見游行;客於胃,則夢見飲食;客於 大腸,則夢見田野;客於小腸,則夢見聚邑、街衢;客於膽,則夢見斗訟、自刳;客於陰器,則夢交接斗內;客於項,則夢見斬首;客於胯,則夢見行走而不能前 進,及池渠阱中居;客於股,則夢見禮節拜跪;客於胞,則夢見溲溺便利。凡此十五不足者,至而補之立已。善診候者,亦可深思此意,乃盡善盡美矣。

《史記》曰︰病有六不治︰驕恣不論於理,一不治也;輕身重財,二不治也;衣食不能適,三不治也;陰陽並臟氣不定,四不治也;形羸不能服藥,五不治也;信巫不信醫,六不治也。生候尚存,形色未改,病未入腠理,針藥及時,能將節調理,委以良醫,病無不愈。

議處方第五
夫療寒以熱藥,療熱以寒藥,飲食不消以吐下藥,鬼疰蠱毒以蠱毒藥,癰腫瘡瘤以瘡瘤藥,風濕以風濕藥,風勞氣冷各隨其所宜。雷公云︰藥有三品,病有三階,藥 有甘苦,輕重不同,病有新久,寒溫亦異,重熱膩滑,咸醋藥石、飲食等,於風病為治,餘病非對。輕冷粗澀,甘苦藥草、飲食等,於熱病為治,餘病非對。輕熱辛 苦、淡藥、飲食等,於冷病為治,餘病非對。其大綱略顯其源流,自余睹狀可知。臨事製宜,當識斯要。

《藥對》曰︰夫眾病積聚,皆起於虛,虛生百病。積者,五臟之所積,聚者,六腑之所聚。如斯等疾,多從舊方,不假增損,虛而勞者,其弊萬端,宜應隨病 增減。古之善為醫者,皆自采藥,審其體性所主,取其時節早晚,早則藥勢未成,晚則盛勢已歇。今之為醫,不自采藥,且不委節氣早晚,只供采取,用以為藥。又 不知冷熱消息,分兩多少,徒有療病之心,永葳蕤;虛而欲吐,加人參;虛而不安,亦加人參;虛而多夢紛紜,加龍骨;虛而多熱,加地黃、牡蠣、地膚子、甘草; 虛而冷,加當歸、芎、乾薑;虛而損,加鐘乳、棘刺、肉蓯蓉、巴戟天;虛而大熱,加黃芩、天門冬;虛而多忘,加茯神、遠志;虛而驚悸不安,加龍齒、紫石英、 沙參、小草;冷則用紫石英、小草;若客熱即用沙參、龍齒;不冷不熱無用之;虛而口乾,加麥門冬、知母;虛而吸吸,加胡麻、覆盆子、柏子仁;虛而多氣,兼微 咳,加五味子、大棗;虛而身強,腰中不利,加磁石、杜仲;虛而多冷,加桂心、吳茱萸、附子、烏頭;虛而小便赤,加黃芩;虛而客熱,加地骨皮、白水黃 ;虛而冷,用隴西黃;虛而痰,複有氣,加生薑、半夏、枳實;虛而小腸利,加桑螵蛸、龍骨、雞;虛而小腸不利,加茯苓、澤瀉;虛而溺白加濃朴。諸藥無有一一 歷而用之,但據體性冷熱,的相主對,聊敘增損之一隅,入處方者宜準此。

《大醫精誠》論述現代社會稱為「醫德」的兩大問題,由篇名顧名思義,可知第一在於「精」,第二在於「誠」。在「精」方面,孫思邈認為醫者需具備精湛 的醫術,「故學人必須博極醫源,精勤不倦,不得道聽途說,而言醫道已了,深自誤哉。」;在「誠」方面,孫思邈則提出「凡大醫治病,必當安神定志,無欲無 求,先發大慈惻隱之心,誓願普救含靈之苦。」的概念。

 

論用藥第六
上藥一百二十種,為君,主養命以應天。無毒,多服、久服不傷人。欲輕身益氣,不老延年者,本上經。 中藥一百二十種,為臣,主養性以應人。有毒無毒,斟酌其宜。欲遏病,補虛羸者,本 中經。

下藥一百二十五種,為佐使,主治病以應地,多毒,不可久服。欲除寒熱邪氣,破積聚、愈疾者,本下經。

三品合三百六十五種,法三百六十五度,每一度應一日,以成一歲。倍其數,合七百三十名也。

凡藥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攝,合和者,宜用一君、二臣、三佐、五使,又可一君、三臣、又有陰陽配合,子母兄弟,根莖花實,草石骨肉。有單行者,有相須 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惡者,有相反者,有相殺者。凡此七情,合和之時,用意視之。當用相須、相使者良,勿用相惡、相反者。若有毒宜製,可用相畏, 相殺者,不爾勿合用也。

又有酸、鹹、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熱、溫、涼四氣,及有毒、無毒、陰乾、曝乾、采造時月、生熟、土地所出、真偽

玉石上部
玉泉(畏款冬花) 玉屑(惡鹿角) 丹砂(惡磁石,畏鹹水) 曾青(畏菟絲子) 石膽(水英為使,畏牡桂、菌桂、芫花、辛夷、白薇) 雲母(澤瀉為使,畏 甲及流水,惡徐長卿) 鐘乳(蛇床子、菟絲子為使,惡牡丹、玄石、牡蒙,畏紫石英、 草) 朴硝(畏麥句薑) 硝石(火為使,惡苦參、苦菜,畏女菀) 芒硝(石韋為使,惡麥句薑) 礬石(甘草為使,惡牡蠣) 滑石(石韋為使,惡曾青) 紫石英(長石為使,畏扁青、附子,不欲 甲、黃連、麥句薑) 白石英(惡馬目毒公) 赤石脂(惡大黃,畏芫花) 黃石脂(曾青為使,惡細辛,畏蜚蠊、扁青、附子) 白石脂(燕糞為使,惡松脂,畏黃芩) 太一余糧(杜仲為使,畏鐵落、菖蒲、貝母)

玉石中部
水銀(畏磁石) 殷孽(惡防己,畏朮) 孔公孽(木蘭為使,惡細辛) 陽起石(桑螵蛸為使,惡澤瀉、菌桂、雷丸、蛇蛻皮,畏菟絲子) 凝水石(畏地榆,解巴豆毒) 石膏(雞子為使,惡莽草、毒公) 磁石(柴胡為使,畏黃石脂,惡牡丹、莽草) 玄石(惡松脂、柏子仁、菌桂) 理石(滑石為使,畏麻黃)

玉石下部
青琅 (得水銀良,畏雞骨,殺錫毒) 石(得火良,棘針為使,惡虎掌、毒公、 屎、細辛畏水) 特生 石(得火良,畏水) 方解石(惡巴豆)代赭(畏天雄) 大鹽(漏蘆為使)

草藥上部
六芝(薯蕷為使,得發良,惡恆山,畏扁青、茵陳) 天門冬(垣衣、地黃為使,畏曾青) 麥門冬(地黃、車前為使,惡款冬、苦瓠,畏苦參、青 ) 朮(防風、地榆為使) 女萎、葳蕤(畏鹵鹼) 乾地黃(得麥門冬、清酒良,惡貝母,畏蕪荑) 菖蒲(秦艽、秦皮為使,惡地膽、麻黃) 遠志(得茯苓、冬葵子、龍骨良,殺天雄、附子毒,畏真珠、蜚蠊、藜蘆、齊蛤) 澤瀉(畏海蛤、文蛤) 薯蕷(紫芝為使,惡甘遂) 菊花(朮、枸杞根、桑根白皮為使) 甘草(朮、干漆、苦參為使,惡遠志,反甘遂、大戟、芫花、海藻) 人參(茯苓為使,惡溲疏,反藜蘆) 石斛(陸英為使,惡凝水石、巴豆,畏白僵蠶、雷丸) 牛膝(惡螢火、龜甲、陸英,畏車前) 細辛(曾青、棗根為使,惡野狼毒、山茱萸、黃,畏滑石、硝石,反藜蘆) 獨活(蠡實為使) 柴胡(半夏為使,惡皂莢,畏女菀、藜蘆) 子(荊子、薏苡仁為使,惡細辛、乾薑) 菥 子(得荊子、細辛良,惡乾薑、苦參) 龍膽(貫眾為使,惡防葵、地黃) 菟絲子(得酒良,薯蕷、松脂為使,惡 菌) 巴戟天(覆盆子為使,惡朝生,雷丸、丹參) 蒺藜子(烏頭為使) 防風(惡乾薑、藜蘆、白蘞、芫花,殺附子毒) 絡石(杜仲、牡丹為使,惡鐵落,畏菖蒲、貝母) 黃連(黃芩、龍骨、理石為使,惡菊花、芫花、玄參、白蘚皮,畏款冬,勝烏頭,解巴 豆毒) 沙參(惡防己,反藜蘆) 丹參(畏鹹水,反藜蘆) 天名精(垣衣為使) 決明子(蓍實為使,惡大麻子) 芎 (白芷為使) 續斷(地黃為使,惡雷丸) 黃 (惡龜甲) 杜若(得辛夷、細辛良,惡柴胡、前胡) 蛇床子(惡牡丹、巴豆、貝母) 茜根(畏鼠婦) 飛廉(得烏頭良,惡麻黃) 薇銜(得秦皮良) 五味子(蓯蓉為使,惡葳蕤,勝烏頭)

草藥中部
當歸(惡 茹,畏菖蒲、海藻、牡蒙) 秦艽(菖蒲為使) 黃芩(山茱萸、龍骨為使,惡蔥實,畏丹砂、牡丹、藜蘆) 芍藥(雷丸為使,惡石斛、芒硝,畏硝石、鱉甲、小薊,反藜蘆) 乾薑(秦椒為使,惡黃連、黃芩、天鼠糞,殺半夏、莨菪毒) 本(惡 茹) 麻黃(濃朴為使,惡辛夷、石韋) 葛根(殺野葛、巴豆、百藥毒) 前胡(半夏為使,惡皂角,畏藜蘆) 貝母(濃朴、白薇為使,惡桃花,畏秦艽、 石、莽草、反烏頭) 栝蔞(枸杞為使,惡乾薑,畏牛膝、干漆,反烏頭) 玄參(惡黃 、乾薑、大棗、山茱萸,反藜蘆) 苦參(玄參為使,惡貝母、漏蘆、菟絲子,反藜蘆) 石龍芮(大戟為使,畏蛇蛻皮、吳茱萸) 石韋(滑石、杏仁為使,得菖蒲良) 狗脊(萆 為使,惡敗醬) 萆 (薏苡為使,畏葵根、大黃、柴胡、牡蠣、前胡) 瞿麥( 草、牡丹為使,惡桑螵蛸) 白芷(當歸為使,惡旋複花) 紫菀(款冬為使,惡天雄、瞿麥、雷丸、遠志,畏茵陳) 白蘚皮(惡桑螵蛸、桔梗、茯苓、萆 ) 白薇(惡黃 、大黃、大戟、乾薑、干漆、大棗、山茱萸) 紫參(畏辛夷) 仙靈脾(薯蕷為使) 款冬花(杏仁為使,得紫菀良,惡皂莢、硝石、玄參,畏貝母、辛夷、麻黃、黃芩、黃連、黃耆、青葙) 牡丹(畏菟絲子) 防己(殷孽為使,惡細辛、畏萆,殺雄黃毒) 女菀(畏鹵鹹) 澤蘭(防己為使) 地榆(得發良,惡麥門冬) 海藻(反甘草)

草藥下部
大黃(黃芩為使) 桔梗(節皮為使,畏白芨、龍膽、龍眼) 甘遂(瓜蒂為使,惡遠志,反甘草) 葶藶(榆皮為使,得酒良,惡僵蠶、石龍芮) 芫花(決明為使,反甘草) 澤漆(小豆為使,惡薯蕷) 大戟(反甘草) 鉤吻(半夏為使,惡黃芩) 藜蘆(黃連為使,反細辛、芍藥、五參、惡大黃) 烏頭烏喙(莽草為使,反半夏、栝蔞、貝母、白蘞、白芨,惡藜蘆) 天雄(遠志為使,惡腐婢) 附子(地膽為使,惡蜈蚣,畏防風、甘草、黃耆、人參、烏韭、大豆) 貫眾( 菌為使) 半夏(射干為使,惡皂莢,畏雄黃、生薑、乾薑、秦皮、龜甲,反烏頭) 虎掌(蜀漆為使,畏莽草) 蜀漆(栝蔞為使,惡貫眾) 恆山(畏玉札) 野狼牙(蕪荑為使,惡秦艽、地榆) 白蘞(代赭為使,反烏頭) 白芨(紫石英為使,惡理石、李核仁、杏仁) 菌(得酒良,畏雞子) 茹(甘草為使,惡麥門冬) 藎草(畏鼠婦) 夏枯草(土瓜為使) 野狼毒(大豆為使,惡麥句薑) 鬼臼(畏垣衣)

木藥上部
茯苓、茯神(馬 為使,畏牡蒙、地榆、雄黃、秦艽、龜甲、惡白蘞) 柏子仁(牡蒙、桂心、瓜子為使,畏菊花、羊蹄、諸石、面曲) 杜仲(惡蛇蛻、玄參) 干漆(半夏為使,畏雞子) 蔓荊子(惡烏頭、石膏) 牡荊實(防風為使,惡石膏) 五加皮(遠志為使,畏蛇蛻、元參) 黃柏(惡干漆) 辛夷(芎 為使,惡五石脂,畏菖蒲、蒲黃、黃連、石膏、黃環) 酸棗仁(惡防己) 槐子(天雄、景天為使)

木藥中部
濃朴(乾薑為使,惡澤瀉、寒水石、硝石) 山茱萸(蓼實為使,惡桔梗、防風、防己) 吳茱萸(蓼實為使,惡丹參、硝石、白堊,畏紫石英) 秦皮(大戟為使,惡吳茱萸) 占斯(解野狼毒毒) 梔子(解躑躅毒) 秦椒(惡栝蔞、防葵,畏雌黃) 桑根白皮(續

木藥下部
黃環(鳶尾為使,惡茯苓、防己) 石南(五加皮為使) 巴豆(芫花為使,惡 草,畏大黃、黃連、藜蘆,殺斑蝥毒) 蜀椒(杏仁為使,畏款冬) 欒華(決明為使) 雷丸(荔實、濃朴為使,惡葛根) 溲疏(漏蘆為使) 皂莢(柏子為使,惡麥門冬,畏空青、人參、苦參)

獸上部
龍骨(得人參、牛黃良,畏石膏) 龍角(畏干漆、蜀椒、理石) 牛黃(人參為使,惡龍骨、地黃、龍膽、蜚蠊、畏牛膝) 白膠(得火良,畏大黃) 阿膠(得火良,畏大黃

獸中部
犀角(松脂為使,惡 菌、雷丸) 羊角(菟絲子為使) 鹿茸(麻勃為使) 鹿角(杜仲為使)

獸下部
麋脂(畏大黃,惡甘草)。

蟲魚上部
蜜蠟(惡芫花、齊蛤) 蜂子(畏黃芩、芍藥、牡蠣) 牡蠣(貝母為使,得甘草、牛膝、遠志、蛇床良,惡麻黃、吳茱萸、辛夷) 桑螵蛸(畏旋複花) 海蛤(蜀漆為使,畏狗膽、甘遂、芫花) 龜甲(惡沙參、蜚蠊)

蟲魚中部
伏翼(莧實、雲實為使) 皮(得酒良,畏桔梗、麥門冬) 蜥蜴(惡硫黃、斑蝥、蕪荑) 露蜂房(惡乾薑、丹參、黃芩、芍藥、牡蠣) 蟲(畏皂莢、菖蒲) 蠐螬(蜚蠊為使,惡附子) 鱉甲(惡礬石) 魚甲(蜀漆為使,畏狗膽、甘遂、芫花) 烏賊魚骨(惡白蘞、白芨) 蟹(殺莨菪毒、漆毒) 天鼠糞(惡白蘞、白薇)

蟲魚下部
蛇蛻(畏磁石及酒) 蜣螂(畏羊角、石膏) 斑蝥(馬刀為使,畏巴豆、丹參、空青,惡膚青) 地膽(惡甘草) 馬刀(得水良)

果上部
大棗(殺烏頭毒)

果下部
杏仁(得火良,惡黃 、黃芩、葛根,解錫、胡粉毒,畏莽草)

菜上部
冬葵子(黃芩為使)

菜中部
蔥實(解藜蘆毒)

米上部
麻 、麻子(畏牡蠣、白薇,惡茯苓)

米中部
大豆及黃卷(惡五參、龍膽,得前胡、烏喙、杏仁、牡蠣良,殺烏頭毒) 大麥(食蜜為使) 醬(殺藥毒、火毒)。

上一百九十七種有相製使,其餘皆無,故不備錄。

或曰︰古人用藥至少,分兩亦輕,瘥病極多;觀君處方,非不煩重,分兩亦多,而瘥病 不及古人者,何也?答曰︰古者日月長遠,藥在土中,自養經久,氣味真實,百姓少欲,稟 氣中和,感病輕微,易為醫療。今時日月短促,藥力輕虛,人多巧詐,感病濃重,難以為醫。

病輕用藥須少, 重用藥即多。此則醫之一隅,何足怪也。又古之醫者,自將采取,陰乾、曝乾,皆悉如法,用藥必依土地,所以治十得九。今之醫者,但知診脈處方,不委采藥時節。

至於出處土地,新陳虛實,皆不悉,所以治十不得五六者,實由於此。夫處方者,常須加意,重複用藥,藥乃有力。若學古人,徒自誤耳。將來學人,須詳熟之。

凡紫石英、白石英、朱砂、雄黃、硫黃等,皆須光明映澈,色理鮮淨者為佳。不然令人身體乾燥,發熱口乾而死。

凡草石藥,皆須土地堅實,氣味濃烈,不爾,治病不愈。

凡野狼毒、枳實、橘皮、半夏、麻黃、吳茱萸,皆欲得陳久者良,其餘唯須精新也。

論合和第七
問曰︰凡合和湯藥,治諸草石蟲獸,用水升數消殺之法則云何?答曰︰凡草有根、莖、枝、葉、皮、骨、花、實,諸蟲有毛、翅、皮、甲、頭、足、尾、骨之屬,有 須燒煉炮炙,生熟有定,一如後法。順方者福,逆之者殃。或須皮去肉,或去皮須肉,或須根莖,或須花 實。依方煉治,極令淨潔,然後升合稱兩,勿令參差,藥有相生相殺,氣力有強有弱,君臣 相理,佐使相持,若不廣通諸經,則不知有好有惡。或醫自以意加減,不依方分,使諸草石 強弱相欺,入人腹中不能治病,更加斗爭,草石相反,使人迷亂,力甚刀劍。若調和得所,雖未能治病,猶得安利五臟,於病無所增劇。例曰︰諸經方用藥,所有熬 煉節度,皆腳注之。

今方則不然,於此篇具條之,更不煩方下別注也。

凡藥治擇熬炮訖,然後稱之以充用,不得生稱。

凡用石藥及玉,皆碎如米粒,綿裹納湯酒中。

凡鐘乳等諸石,以玉槌水研,三日三夜,漂煉務令極細。

凡銀屑,以水銀和成泥。

凡 石、赤泥團之,入火半日,乃熟可用,仍不得過之。不煉,生入藥,使人破心肝。

凡朴硝、礬石,燒令汁盡,乃入丸散。芒硝、朴硝,皆絞湯訖,納汁中,更上火兩三沸,烊盡 凡湯中用丹砂、雄黃者,熟末如粉,臨服納湯中,攪令調和服之。

凡湯中用完物,皆擘破,乾棗、梔子之類是也。用細核物,亦打碎,山茱萸、五味子、蕤核、決明子之類是也。細花子物,正爾完用之,旋複花、菊花、地膚子、葵子之類是也。

米麥豆輩,亦完用之。

凡橘皮、吳茱萸、菽等,入湯不 咀。

凡諸果實仁,皆去尖及雙仁者,湯揉撻去皮,仍切之。用梔子者去皮,用蒲黃者湯 成下。

凡麥門冬、生薑入湯,皆切。三搗三絞,取汁,湯成去滓下之,煮五六沸,依如升數,不可共藥煮之。一法薄切用。

凡麥門冬,皆微潤,抽去心。

凡麻黃,去節,先別煮兩三沸,掠去沫,更益水如本數,乃納餘藥,不爾令人煩。寸斬 之,小草、瞿麥五分斬之,細辛、白前三分斬之,膏中細銼也。

凡牛膝、石斛等,入湯酒拍碎用之。石斛入丸散者,先以砧槌極打令碎,乃入臼,不爾 搗不熟,入酒亦然。

凡桂、濃朴、杜仲、秦皮、木蘭輩,皆削去上虛軟甲錯,取裡有味者稱之。茯苓、豬苓 削去黑皮,牡丹、巴戟天、遠志、野葛等皆捶破去心,紫菀洗去土,曝乾乃稱之。薤白、蔥 白,除青令盡。莽草、石南、茵芋、澤蘭剔取葉及嫩莖,去大枝。鬼臼、黃連皆除根毛。石 葦拭去毛。辛夷去毛及心。蜀椒去閉口者及目。用大棗、烏梅皆去核。用鬼 凡茯苓、芍藥,補藥須白者,瀉藥須赤者。

凡菟絲子,暖湯淘汰去沙土,干漉,暖酒漬,經一宿,漉出,曝微白搗之。不盡者更以 酒漬,經三五日乃出,更晒,微干搗之,須臾悉盡,極易碎。

凡用甘草、濃朴、枳實、石南、茵芋、藜蘆、皂莢之類皆炙之。而枳實去穰,藜蘆去頭,皂莢去皮子。

凡用椒實,微熬令汗出,則有勢力。

凡湯丸散,用天雄、附子、烏頭、烏喙、側子,皆 灰炮,令微拆,削去黑皮乃稱之。

惟薑附湯及膏酒中生用,亦削去皮乃稱之,直理破作七八片。

凡半夏,熱湯洗去上滑,一云十洗四破,乃稱之,以入湯。若膏酒丸散皆 灰炮之。

凡巴豆去皮心膜,熬令紫色。桃仁、杏仁、葶藶、胡麻,諸有脂膏藥,皆熬黃黑,別搗,令如膏,指 視泯泯爾,乃以向成散,稍稍下臼中,合研搗,令消散,乃複都以輕絹 之,須盡,又納臼中,依法搗數百杵也。湯膏中雖有生用者,並搗破。

凡用麥 、曲末、大豆黃卷、澤蘭、蕪荑皆微炒。干漆炒,令煙斷。用烏梅入丸散者熬 之。用熟艾者先炒細擘,合諸藥搗,令細散,不可篩者,納散中和之。

凡用諸毛羽齒牙蹄甲龜鱉鯪鯉等甲皮肉骨角筋鹿茸等皆炙之,蛇蛻皮微炙。

凡用斑蝥等諸蟲,皆去足翅,微熬,用桑螵蛸中破炙之,牡蠣熬,令黃色,僵蠶、蜂房 微炒之。

凡湯中用麝香、犀角、鹿角、羚羊角、牛黃、須末如粉,臨服納湯中攪,令調和服之。

凡丸散用膠,先炙,使通體沸起燥,乃可搗,有不沸處更炙之。斷下湯直爾用之,勿 炙。諸湯中用阿膠,皆絞湯畢,納汁中更上火兩三沸,令烊。

凡用蜜,先火煎,掠去沫,令色微黃,則丸經久不壞,掠之多少,隨蜜精粗,遂至大稠,於丸彌佳。

凡丸中用蠟,烊投少蜜中,攪調以和藥。

凡湯中用飴糖。皆湯成下,諸湯用酒者,皆臨熟下之。

凡藥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湯者、宜酒漬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入湯 酒者,並隨藥性,不得違之。其不宜湯酒者列之如下︰

朱砂(熟入湯) 雌黃 雲母 陽起石(入酒) 礬石(入酒) 硫黃(入酒) 鐘乳(入酒) 孔公孽(入酒) 石(入酒) 銀屑 白堊 銅鏡鼻 胡粉 鉛丹 鹵鹹(入酒) 鍛石 (入酒)藜灰

上石類一十七種。

野葛 野狼毒 毒公 鬼臼 莽草 蒴 (入酒) 巴豆 躑躅(入酒) 皂莢(入酒) 菌葳(入酒) 薇銜(入酒) 白芨 牡蒙 飛廉 蛇銜 占斯 辛夷 石南(入酒) 楝實 虎杖 (入酒單漬) 虎掌 蓄根 羊桃(入酒) 麻勃 苦瓠 瓜蒂 陟厘 野狼跋子(入酒) 雲實 槐 子(入酒) 地膚子 蛇床子(入酒) 青葙子 茺蔚子 王不留行 菥 子 菟絲子(入酒)

上草木之類四十八種。

蜂子 蜜蠟 白馬莖 狗陰 雀卵 雞子 雄鵲 伏翼 鼠婦 樗雞 螢火 □ 僵蠶 蜈蚣 蜥蜴 斑蝥 芫青 亭長 蛇膽 虻蟲 蜚蠊 螻蛄 馬刀 赭魁 蝦蟆 皮生鼠 生龜(入酒) 蝸牛 諸鳥獸(入酒) 蟲魚膏 骨髓 膽血 屎溺

上蟲獸之類二十九種

古秤唯有銖兩而無分名,今則以十黍為一銖,六銖為一分,四分為一兩,十六兩為一斤。此則神農之秤也。吳人以二兩為一兩,隋人以三兩為一兩,今依四分為一兩稱為定。方家凡云等分者,皆是丸散,隨病輕重,所須多少,無定銖兩,三種五種,皆悉分兩同等耳。

凡丸散云若干分兩者,是品諸藥宜多宜少之分兩,非必止於若干之分兩也。假令日服三方寸 匕,須瘥止,是三五兩藥耳。凡散藥有云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準如桐子大也。方寸匕 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為度。錢匕者,以大錢上全抄之。若云半錢匕者,則是一錢 抄取一邊爾,並用五銖錢也。錢五匕者,今五銖錢邊五字者以抄之,亦令不落為度。一撮者,四刀圭也,十撮為一勺,兩勺為一合。以藥升分之者,謂藥有虛實輕重 不得用斤兩,則以升 平之。藥升方作上徑一寸,下徑六分,深八分,納散藥,勿按抑之,正爾微動令平調耳。今 人分藥不複用此。

凡丸藥,有云如細麻大者,即胡麻也。不必扁扁,但令較略大小相稱爾。如黍粟者亦然。

以十六黍為一大豆也。如麻子者,即今大麻子,準三細麻也。如胡豆者,今青斑豆也,以二大麻子準之。如小豆者,今赤小豆也,粒有大小,以三大麻子準 之。如大豆者,以二小豆準 之。如梧桐子者,以二大豆準之。一方寸匕散,以蜜和得如梧桐子十丸為定。如彈丸及雞子黃者,以十梧桐子準之。

凡方云巴豆若干枚者,粒有大小,當先去心皮乃稱之,以一分準十六枚。附子、烏頭若 干枚者,去皮畢,以半兩準一枚。枳實若干枚者,去穰畢,以一分準二枚。橘皮一分準三枚。

棗有大小,以三枚準一兩。云乾薑一累者,以半兩為正(《本草》云一兩為正)。凡方云 一升者,洗畢,稱五兩為正。椒一升,三兩為正。吳茱萸一升,五兩為正。菟絲子一升,九 兩為正。 子一升,四兩為正。蛇床子一升,三兩半為正。地膚子一升,四兩為正。此其 不同也。云某子一升者,其子各有虛實輕重不可通以稱準,皆取平升為正。

凡方云桂一尺者,削去皮畢,重半兩為正。甘草一尺者,重二兩為正。云某草一束者,重三兩為正。一把者,重二兩為正。

凡云蜜一斤者,有七合。豬膏一斤者,一升二合。

凡湯酒膏藥,舊方皆云 咀者,謂稱畢,搗之如大豆。又使吹去細末,此於事殊不允當。藥有易碎難碎,多末少末,稱兩則不複均平,今皆細切之較略,令如 咀者,乃得無 末而片粒調和也。凡云末之者謂搗篩如法也。

凡丸散,先細切曝燥乃搗之,有各搗者,有合搗者,並隨方所言。其潤濕藥如天門冬、乾地黃輩,皆先切曝乾,獨搗,令偏碎,更出細擘,曝乾。若值陰雨,可微火烘之,既燥小停冷乃搗之。

凡濕藥,燥皆大耗,當先增分兩,須得屑乃稱之為正。其湯酒中不須如凡篩丸藥,用重密絹,令細,於蜜丸即易熟。若篩散草藥,用輕疏絹,於酒中服即不泥。其石藥亦用細絹篩,令如丸藥者。

凡篩丸散藥畢,皆更合於臼中,以杵搗之數百過,視其色理和同為佳。

凡煮湯,當取井華水,極令淨潔,升斗分量勿使多少,煮之調和,候火用心,一如煉法。

凡煮湯,用微火,令小沸,其水數依方多少,大略二十兩藥用水一斗,煮取四升,以此 為率。皆絞去滓而後酌量也。然則利湯欲生,少水而多取汁者,為病須快利,是以少水而多取汁。補湯欲熟,多水而少取汁者,為病須補益,是以多水而少取汁,好 詳視之,不得令水 多少。湯熟,用新布,兩人以尺木絞之,澄去 濁。分再服、三服者,第二、第三服以紙覆,令密,勿令泄氣。欲服,以銅器於熱湯上暖之,勿令器中有水氣。

凡漬藥酒,皆須切細,生絹袋盛之,乃入酒密封。隨寒暑日數,視其濃烈,便可漉出,不必待至酒盡也。滓可曝燥,微搗,更漬飲之,亦可散服。

凡建中、腎瀝諸補湯滓,合兩劑加水煮竭,飲之亦敵一劑新藥。貧人當依此用。皆應先 曝令燥也。

凡合膏,先以苦酒漬,令淹浹,不用多汁,密覆勿泄。云 時者,周時也。從今旦至明 旦,亦有止一宿。煮膏當三上三下,以泄其藥勢,令藥味得出,上之使匝匝沸,乃下之,取 沸靜,良久乃止。寧欲小生,其中有薤白者,以兩頭微焦黃為候,有白芷、附子者,亦令小黃色為度。豬肪皆勿令經水,臘月者彌佳。絞膏亦以新布絞之。若是可服 之膏,膏滓亦堪酒 煮飲之。可摩之膏,膏滓則宜以敷病上,此蓋欲兼盡其藥力故也。

凡膏中有雄黃、朱砂輩,皆別搗細研如面,須絞膏畢乃投中,以物疾攪至於凝強,勿使沉聚在下不調也。有水銀者,於凝膏中研,令消散,胡粉亦爾。

凡搗藥法,燒香洒掃淨潔,不得雜語喧呼,當使童子搗之,務令細熟,杵數可至千萬,杵過多為佳。

凡合腎氣薯蕷及諸大補五石大麝香丸、金牙散、大酒煎膏等,合時煎時,並勿令婦人、小兒、產母、喪孝、痼疾,六根不具足人及雞犬六畜等見之,大忌,切宜慎之。其續命湯、麻黃等諸小湯不在禁忌之限。比來田野下裡家因市得藥,隨便市上僱人搗合,非止諸不如法。

至於石斛、菟絲子等難搗之藥,費人功力,賃作搗者隱主悉盜棄之。又為塵埃穢氣入藥中,羅篩粗惡隨風飄揚,眾口嘗之,眾鼻嗅之,藥之精氣,一切都盡, 與朽木不殊。又複服餌,不能盡如法,服盡之後,反加虛損,遂謗醫者,處方不效,夫如此者,非醫之咎,自緣發意 甚誤,宜熟思之。

論服餌第八
若用毒藥治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為度。病在胸膈以 上者,先食而後服藥;病在心腹以下者,先服藥而後食;病在四肢血脈者,宜空腹而在旦; 病在骨髓者,宜飽滿而在夜。

凡服丸散,不云酒水飲者,本方如此,是可通用也。

凡服利湯欲得侵早,凡服湯欲得稍熱服之,即易消下不吐。若冷則吐嘔不下,若太熱即 破人咽喉,務在用意。湯必須澄清,若濁令人心悶不解,中間相去如步行十裡久再服。若太 促數,前湯未消,後湯來沖,必當吐逆,仍問病者腹中藥消散,乃可進服。

凡服湯法,大約皆分為三服。取三升,然後乘病患穀氣強進。一服最須多,次一服漸少,後一服最須少,如此即甚安穩。所以病患於後氣力漸微,故湯須漸漸 少。凡服補湯,欲得服 三升半,晝三夜一,中間間食,則湯氣溉灌百脈,易得藥力。凡服湯不得太緩太急也。又須 左右仰覆臥各一,食頃即湯勢遍行腹中,又於室中行皆可,一百步許一日勿出外即大益。

凡服湯三日常忌酒,緣湯忌酒故也。凡服治風湯,第一服濃覆取汗,若得汗即須薄覆,勿令大汗,中間亦須間食。不爾人無力,更益虛羸。

凡丸藥皆如梧桐子大,補者十丸為始,從一服漸加,不過四十丸,過亦損人。云一日三度服,欲得引日多時不闕。藥氣漸漬,熏蒸五臟,積久為佳,不必頓服,早盡為善。徒棄名 藥,獲益甚少。

凡人四十以下,有病可服瀉藥,不甚須服補藥,必若有所損,不在此限。四十以上,則不可服瀉藥,須服補藥。五十以上四時勿闕補藥,如此乃可延年,得養生之術耳。其方備在 第二十七卷中。《素問》曰,實則瀉之,虛則補之,不虛不實,以經調之,此其大略也。

凡有臟腑積聚,無問少長,須瀉則瀉;凡有虛損,無問少長,須補即補,以意量 凡服痔漏疳 等藥,皆慎豬雞魚油等味,至瘥。

凡服瀉藥,不過以利為度,慎勿過多,令人下利無度,大損人也。

凡諸惡瘡,瘥後皆百日慎口,不爾即瘡發也。

凡服酒藥,欲得使酒氣相接,無得斷絕,絕不得藥力。多少皆以知為度,不可令至醉,及吐則大損人也。

凡服藥,皆斷生冷酢滑,豬犬雞魚,油面蒜及果實等。其大補丸散,切忌陳臭宿滯之物,有空青忌食生血物。天門冬忌鯉魚,白朮忌桃李及雀肉、胡荽、大 蒜、青魚 等物,地黃 忌蕪荑,甘草忌菘菜、海藻,細辛忌生菜,菟絲子忌兔肉,牛膝忌牛肉;黃連、桔梗忌豬肉,牡丹忌胡荽,藜蘆忌狸肉,半夏、菖蒲忌飴糖及羊肉,恆山、桂心忌生 蔥、生菜,商陸忌 犬肉,茯苓忌醋物,柏子仁忌濕面,巴豆忌蘆筍羹及豬肉,鱉甲忌莧菜。

凡服藥,忌見死尸及產婦穢污觸之,兼及忿怒憂勞。

凡餌湯藥,其粥食肉菜皆須大熟。熟即易消,與藥相宜。若生則難消,複損藥力。仍須 少食菜及硬物,於藥為佳,亦少進鹽醋乃善,亦不得苦心用力及房室喜怒。是以治病用藥力,唯在食治將息得力,大半於藥有益。所以病者務在將息節慎,節慎之至,可以長生,豈惟病 愈而已。

凡服瀉湯及諸丸散酒等,至食時須食者,皆先與一口冷醋飯,須臾乃進食為佳。

凡人忽遇風發,身心頓惡,或不能言,有如此者,當服大小續命湯及西州續命、排風、越婢等湯,於無風處密室之中,日夜四五服,勿計劑數多少,亦無慮 虛,常使頭面手足腹背 汗出不絕為佳。服湯之時,湯消即食粥,粥消即服湯,亦少與羊肉 將補。若風大重者,相續五日五夜,服湯不絕,即經二日停湯。以羹 自補將息四體,若小瘥即當停藥,漸漸將息。如其不瘥,當更服湯攻之,以瘥為度。

凡患風,服湯,非得大汗,其風不去。所以諸風方中皆有麻黃,至如西州續命,即用八 兩,越婢六兩,大小續命或用一兩、三兩、四兩,故知非汗不瘥,所以治風非密室不得,輒 服湯藥,徒自誤耳。惟更加增,未見損減矣。

凡人五十以上,大虛者,服三石更生,慎勿用五石也。四時常以平旦服一二升,暖飲終生勿絕及一時,勿食蒜、油、豬、雞、魚、鵝、鴨、牛、馬等肉,即無病矣。

論藥藏第九
存不忘亡,安不忘危,大聖之至教。救民之瘼,恤民之隱,賢人之用心。所以神農鳩集 百藥,黃帝纂錄《針經》,皆預備之常道也。且人 瘵多起倉猝,不與人期,一朝嬰已,豈 遑知救,想諸好事者,可貯藥藏用,以備不虞。所謂起心雖微,所救惟廣。見諸世祿之家,有善養馬者,尚貯馬藥數十斤,不見養身者有蓄人藥一錙銖,以此之類, 極可愧矣。貴畜而 賤身,誠可羞矣。傷人乎?不問馬,此言安用哉?至如人,或有公私使命,行邁邊隅,地既 不毛,藥物焉出?忽逢瘴癘,素不資貯,無以救療,遂拱手待斃,以致夭歿者,斯為自致,豈是枉橫,何者?既不能深心以自衛,一朝至此,何嘆惜之晚哉?故置藥 藏法,以防危殆云爾。

石藥、灰土藥、水藥、根藥、莖藥、葉藥、花藥、皮藥、子藥、五穀、五果、五菜、諸獸齒牙、骨、角、蹄、甲、皮毛、尿屎等藥,酥髓、乳酪、醍醐、石蜜、砂糖、飴糖、酒、醋、膠、曲、 、豉等藥。

上件藥依時收采以貯藏之,蟲豸之藥不收采也。

稱、斗、升、合、鐵臼、木臼、絹羅、紗羅、馬尾羅、刀砧、玉槌、瓷缽、大小銅銚、鐺、釜、銅鐵匙等。

上合藥所須極當預貯。

凡藥皆不欲數數晒曝,多見風日,氣力即薄歇,宜熟知之。諸藥未即用者,俟天大晴時,於烈日中曝,令大干,以新瓦器貯之,泥頭密封,須用開取,即急封 之,勿令中風濕之氣,雖經年亦如新也。其丸散以瓷器貯,密蠟封之,勿令泄氣,則三十年不壞。諸杏仁及子等藥,瓦器貯之,則鼠不能得之也。凡貯藥法,皆須去 地三四尺,則土濕之氣不中也。

本站文章版權所有,歡迎非商業性「部份」轉載(請勿全文轉載),轉載請註明作者姓名標示(皮膚科王修含醫師)與出處(skin168.netskin168.comskin168.org),禁止更動內文,並提供有效的本站超連結。】

arrow
arrow

    skin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