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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料雷射(dye laser)說明

臺灣皮膚科醫學會版權所有,由台北市衛生局公佈於網站提供民眾參考下載。

簡介:
利用雷射光收縮或破壞擴張之微細血管。由於每一種血管性病灶在皮膚中所處位
置深度不同以及特性不同,因此治療效果也不同。

染料雷射的各種波長(585~600nm)、脈衝寬、能量密度和光點大小可對皮膚各種
血管病變做選擇性光熱分解,針對血管病變大小及深度做選擇性破壞,而不會傷
害周圍其他組織,減少治療後產生疤痕的副作用。

適應症(僅列常用):
血管性病灶,如微細血管增生、酒糟、血管瘤、疤痕;其它如回春、乾癬、病毒
疣、光動力治療等。

注意事項:
1. 治療後可能會出現紫斑或淤青現象,約2 週左右會慢慢消退。
2. 治療後偶而會有水疱或輕度皮膚破皮現象,依醫師指示照顧傷口。如有需要
須回診作進一步處理。
3. 術後加強防曬,以防反黑(即雷射後色素沈澱)。
4. 避免可能造成感染或刺激皮膚之行為,例如:做臉、敷臉、去角質、塗抹刺激
性保養品、泡溫泉等。

副作用及相對不適應症:
1. 孕婦、光敏感皮膚及感染性傷口,治療前應由醫師評估。
2. 若有皮膚乾癢不適、曬傷、濕疹、毛囊炎或色素沉澱等的部位,不適做雷射
治療。
3. 如有雷射後色素沈澱,臉部約3~6 個月,其他部位約6~12 個月可自然消褪。
4. 如有傷口感染或化膿,需接受抗生素治療。

臺灣皮膚科醫學會版權所有
請參考本會網站「皮膚雷射治療守則」

資料來源:
臺灣皮膚科醫學會 http://www.derma.org.tw/upload/combo/20100907144045748622399.pdf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 http://www.health.gov.tw/Portals/0/醫護管理處/染料雷射說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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