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膚雷射說明

臺灣皮膚科醫學會版權所有,由台北市衛生局公佈於網站提供民眾參考下載。

簡介:
坊間亦稱柔膚/陶瓷/白瓷娃娃雷射。
此類治療屬於新一代Q-開關釹雅各雷射(波長1064nm)之應用,使用機器其大光
點、低能量的參數來改善各種膚質問題,但目前尚無嚴謹的大規模臨床研究報
告。此類雷射效果溫和而緩慢,須多次療程,因個人膚質不同療效也不同。

適應症(僅列常用):
膚色不均、暗沉,毛孔粗大、粗糙等。

注意事項:
1. 曾有局部麻醉藥劑或外用藥膏過敏的患者請於術前告知醫師。
2. 治療前兩週停止使用A 酸、去角質或果酸換膚等臉部保養,並避免過度日曬。
3. 治療後,皮膚會出現輕微泛紅及灼熱感,加強治療部位會有局部皮下出血斑
或結痂的情形產生,出血斑約5~10 天褪去。結痂的痂皮,約1 週左右會掉落,
不可將它摳落,應讓其自然掉落,避免留下疤痕或色素沈澱。
4. 治療後偶而會有水疱或輕度皮膚破皮現象,請依醫師指示照顧傷口。如有需
要須回診作進一步處理。
5. 術後加強防曬,以防反黑(即雷射後色素沈澱)。
6. 避免可能造成感染或刺激皮膚之行為,例如:做臉、敷臉、去角質、塗抹刺激
性保養品、泡溫泉等。

副作用及相對不適應症:
1. 孕婦、光敏感皮膚及感染性傷口,治療前應由醫師評估。
2. 若有皮膚乾癢不適、曬傷、濕疹、毛囊炎或色素沉澱等的部位,不適做雷射治療。
3. 不當治療後可能有色素不均現象或敏感肌膚產生需特別注意,應停止治療。
4. 若有傷口感染或化膿,需接受抗生素治療。

臺灣皮膚科醫學會版權所有
請參考本會網站「皮膚雷射治療守則」

資料來源:
臺灣皮膚科醫學會 http://www.derma.org.tw/upload/combo/20100907145517748622399.pdf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 http://www.health.gov.tw/Portals/0/醫護管理處/淨膚雷射說明.pdf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kin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