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癌(Skin cancer)
皮膚癌的成因
大部分的皮膚癌都發生在臉部、頸部、耳朵、前臂和手背等暴露於陽光的部位。所以長期過度陽光照射被認為是造成皮膚癌最基本因素。農夫、室外工作者、酷愛運動者,或是一些必須暴露於陽光下工作數小時的人,都比較容易使皮膚變成皮革樣的外觀和形成日光性角化症,而後轉變成皮膚癌。一些人的皮膚先天上就比一般人更容易得到皮膚癌,這些有白皙膚色、淡色眼珠和毛髮的人,較容易受到日光灼傷而致癌,因為他們的皮膚比較缺少能夠過濾有害日光的黑色素,所以皮膚雖然較白,但卻較不能保護免於陽光的傷害。
一些日光浴的愛好者認為,有古銅色的肌膚是健康、活力的表徵,但是皮膚科醫師卻認為,在短期間內做過度的曝曬把皮膚曬成褐色是一種傷害,。事實已證明:陽光中存在有肉眼看不見,比可見光的波長還短的紫外光,它會使表皮細胞去核糖核酸變性,造成細胞的傷害。如果長期暴露,會造成皮膚褐色雜斑日光角化症,日後有形成皮膚癌的趨勢。
另外,如反覆暴露於醫學或工業用X光,或由於燙傷或一些疾病造成的疤痕,以及因職業關係需長期接觸焦煤和砷的人,也容易造成皮膚癌。
皮膚癌有幾種
皮膚的惡性腫瘤主要可分為下述三種:
一、基底細胞癌 (basal cell carcinoma)
基底細胞癌通常的表現是光亮、膚色的小腫瘤,好發於頭臉、頸和手部,這種皮膚癌比較好發於白膚色、淡眼珠、淡毛髮,而且容易為日光灼傷的高加索種族。這種癌症生長緩慢而通常不會轉移到其他部位,但是它會往皮膚下延伸侵犯骨頭造成肢體變形。
二、上皮細胞癌 / 鱗狀細胞癌(squamous cell carcinoma)
上皮細胞癌好發於耳朵、臉部、唇和嘴部,形狀為紅色麟屑狀角化腫塊,它們有時會發生在腿或腹壁等受到慢性傷害或輻射的部位。上皮細胞癌通常會發展成大而蕈樣狀的腫塊,而且有轉移到其他部位的可能。
三、黑色素細胞癌 (melanoma)
黑色素細胞癌,這是比較不常見但卻是十分嚴重而且容易轉移的皮膚癌,表面上就像深黑色的痣,而有著不均勻的顏色分布和不規則的形狀,這黑褐色有時會轉變成紅色、藍色甚至白色。因為皮膚癌去世的病人中,大約有四分之三是罹患黑色素細胞癌,如此可見黑色素癌之可怕。
如何早期診斷皮膚癌
任何癌症,早期診斷、早期治療是很重要的,況且皮膚腫瘤長在任何部位,只要仔細觀察都能及早發現,而且割除它也比較容易,所以對人體最大器官的癌症,我們更應提高警覺。任何人如果發現皮膚上有不尋常的贅生物、潰瘍或腫塊顏色、形狀改變、容易流血或結痂、傷口不易癒合等等,都應會診醫師診斷。一般而言,皮膚專科醫師只要詳細觀察腫瘤的形狀和顏色,加上病史,通常就能決定此贅生物、痣或顏色的改變是良性抑或惡性。甚至醫師會建議取一塊組織在顯微鏡下檢查來確定診斷。如果證實是皮膚癌,那醫師會依此腫瘤侵犯的部位大小和惡性程度來決定治療方式:如放射療法、外科切除法、電燒刮除法、冷凍療法和局部化學療法等等。
結語
最後,值得提醒的是,皮膚癌在東方人雖少見,但是日光性角化症卻常見於任何種族,這種還算是良性的角化症是早期皮膚癌,長時間暴露陽光後有轉變成癌的可能,所以必須早期做外用局部化學療法、電燒刮除或接受冷凍治療。
臺灣皮膚科醫學會提供 http://www.derma.org.tw/
原作者:陳明君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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